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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青海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公告

青海省发改委
发布于 2026/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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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 TEXT · 政策原文
根据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函》的有关要求,现将青海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以下简称“适飞空域范围”)公布如下:适飞空域范围为《青海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青绿色区域的真高120米以下空域,可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UOM)查询。适飞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数据在持续优化过程中,以5月14日正式启用数据为准)。  特此通告。  附件:青海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