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企服· 夸父云
返回工具列表
T·03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检

对标工信部 2026〔2号〕新办法 · 必要条件 + 五维方向性自评,出专业报告

对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 号,2026-4-1 施行)附件1。「必要条件」为硬门槛,须全部满足; 「五维自评」对标官方《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仅用企业可自报的指标做方向性参考——官方认定得分(≥50 分)由培育平台按含全国同行业对比的数据核算,不等同此处自评分。
一、必要条件 · 资质底座
须全部满足,否则尚不具备申报资格
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是否正常经营、无经营异常/严重失信
产品是否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淘汰类
近三年是否无重大安全/质量/环境/网络数据安全事故及偷漏税
是否已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部评价系统
是否已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工信部;与科技型任一即可作底座

二、必要条件 · 规模与研发
新办法:细分≥3年、营收≥1500万、主营≥80%、资产负债率≤80%、研发近两年每年≥100万且≥3%

三、必要条件 · 知识产权与市场地位
新办法新增Ⅰ类知识产权硬要求(可豁免)

四、专业化(方向性自评)
主营占比 / 细分年限 / 市占率 取用上方填写,无需重复

五、精细化(方向性自评)
资产负债率 取用上方填写

六、特色化(方向性自评)
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自设 1-3 个地方指标;此处自评估算

七、创新能力(方向性自评)
Ⅰ类知产 / 研发费用 取用上方填写

八、成长性(方向性自评)
官方五维之一(新办法评价指标体系新增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