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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行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八至十一期)、再融资一般债券(二期)和再融...
宁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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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为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发行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八至十一期)、再融资一般债券(二期)和再融资专项债券(三期)(以下简称“本批债券”)。现就本批债券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发行场所。本批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二)品种、数量和兑付安排。本批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共6期,本次计划发行规模47.8955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7.1355亿元,再融资债券30.76亿元(一般债券11.86亿元,专项债券18.90亿元)。具体品种、数量、期限及兑付安排详见下表:债券名称计划发行额 (亿元)期限(年)付息日还本日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发展专项债券(六期)-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八期)2.445510年存续期内每年5月16日、11月16日(节假日顺延)2036年5月16日(节假日顺延)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发展专项债券(七期)-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九期)1.203015年存续期内每年5月16日、11月16日(节假日顺延)2041年5月16日(节假日顺延)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发展专项债券(八期)-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期)7.155020年存续期内每年5月16日、11月16日(节假日顺延)2046年5月16日(节假日顺延)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发展专项债券(九期)-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一期)6.332030年 存续期内每年5月16日、11月16日(节假日顺延) 2056年5月16日(节假日顺延)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二期)11.867年存续期内每年5月16日(节假日顺延)2033年5月16日(节假日顺延)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三期)18.9010年存续期内每年5月16日、11月16日(节假日顺延)2036年5月16日(节假日顺延)本批债券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办理还本付息事宜。(三)时间安排。2026年5月15日上午10:30-11:10招标,5月16日开始计息。(四)上市安排。本批债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上市交易。(五)发行手续费率。本批债券发行手续费率为承销面值的0.8‰,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支付发行手续费。二、招投标(一)招标方式。招标总量47.8955亿元,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本批债券的票面利率。(二)时间安排。2026年5月15日上午10:30-11:10为竞争性招标时间,竞争性招标结束后15分钟内为填制债权托管申请书时间。(三)参与机构。2024-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名单见附件)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四)标位限定。每一承销团成员最高、最低标位差为60个标位,无需连续投标。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至5个工作日(含第1和第5个工作日)财政部公布的财政部-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中,相同待偿期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向上浮动0-30%(四舍五入计算到0.01%)。(五)招标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于招标日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组织招投标工作。三、分销本批债券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可于招投标结束至缴款日(2026年5月16日)进行分销。承销团成员间不得分销。承销团成员根据市场情况自定分销价格。四、发行款缴纳承销团成员于2026年5月16日16:00前,按照承销额度及缴款通知书上确定金额将发行款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承销团成员未按时缴付发行款的,按规定将违约金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账户。支付报文中附言为必录项,填写时应当注明缴款机构名称、债券名称及资金用途,如:××公司支付2026年宁夏政府专项债券(**期)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收款信息:账户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账 号:290000000002271001开户银行:国家金库宁夏区分库汇入行行号:011871000017五、其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规定,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次发行工作按《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招标发行兑付办法〉的通知》(宁财债发〔2021〕84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宁财债发〔2021〕85号)规定执行。 附件:2024-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2026年4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一、主承销商(14家)(一)银行类主承销商(10家):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券商类主承销商(4家):1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承销团一般成员(45家)(一)银行类承销团一般成员(12家):1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23. 国家开发银行24.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6.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券商类承销团一般成员(33家):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3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2.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3.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4.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9.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3.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8.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2.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3.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4.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6.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8.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9.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