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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2026-05-29
张掖市商务局
发布于 2026/5/29
AI SUMMARY · 一句话总结
该政策为环保督察整改验收公示,不涉及企业补贴或申报。
KEY POINTS · 关键要点
- 1仅公示整改验收销号情况
- 2无企业申报条件或补贴
- 3公示期2026年5月29日至6月12日
- 4可电话或邮箱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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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 TEXT · 政策原文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2026-05-29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张掖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张掖市水务局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1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市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
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张掖市水务局电话:0936-8685511,电子邮箱:928664836@qq.com;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8278204,电子邮箱:zyhbzhb@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张掖市水务局或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张掖市水务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