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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甘肃省张掖市财税

2026年张掖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补贴政策清单(人社部分) 2026-06-09

张掖市人社局
AI SUMMARY · 一句话总结
张掖市发布多项人社补贴政策,企业可协助符合条件的个人申领交通、创业、求职、社保、培训等补助。
KEY POINTS · 关键要点
  • 1跨省务工交通补助最高600元
  • 2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 3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
  • 4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最高2/3
  • 5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最高300元
  • 6职业培训补贴最高3500元/人
ELIGIBILITY · 申报条件
  • 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 首次创业且运营1年以上
  • 毕业学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 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保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就业困难人员
  • 初次通过职业技能评价的五类人员
  •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五类人员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SUBSIDY · 补贴力度
各项补贴标准从300元至9000元不等,具体按项目分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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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 TEXT · 政策原文

一、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

省级主管部门:甘肃省人社厅  甘肃省财政厅

市级主管部门:张掖市人社局  张掖市财政局

资金级次:中央资金和省、市、县级资金

补贴政策依据文件:《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135号)

补贴对象(条件):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含离开帮扶政策会出现返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补贴标准:对跨省或省内县(区)外务工就业满3个月的张掖籍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分别按照不超过600元、300元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

补贴发放时限:每年12月底前

咨询电话:张掖市劳务工作办公室 0936-8360170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省级主管部门:甘肃省人社厅

市级主管部门:张掖市人社局

资金级次:中央资金

补贴政策依据文件:《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

补贴对象(条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

补贴标准:可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补贴发放时限:一次性发放

咨询电话:张掖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0936-8360233

三、一次性求职补贴

省级主管部门:甘肃省人社厅

市级主管部门:张掖市人社局

资金级次:中央资金

补贴政策依据文件:《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

补贴对象(条件):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每人1000元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贴发放时限:一次性发放

咨询电话:张掖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0936-8360233

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省级主管部门:甘肃省人社厅

市级主管部门:张掖市人社局

资金级次:中央资金

补贴政策依据文件:《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

补贴对象(条件):对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其个人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对超过社保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其个人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对超过社保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补贴发放时限: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4个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除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发到退休之外(最长不超过5年),其余人员最长时间不超过 3 年。

咨询电话:张掖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0936-8360233

五、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省级主管部门:甘肃省人社厅

市级主管部门:张掖市人社局

资金级次:中央资金

补贴政策依据文件:《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

补贴对象(条件):初次通过职业技能评价取得符合条件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

补贴标准: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按照不高于每人300元标准据实补,可以由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向人社部门申请,也可由垫付评价费用的评价机构代为申请。专项能力考核补贴按照每人不高于100元标准据实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每年只能享受1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含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获得高等级证书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评价补贴。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可提高20%。

咨询电话:张掖市人社局鉴定中心 0936-8360111

六、职业培训补贴

省级主管部门:甘肃省人社厅

市级主管部门:张掖市人社局

资金级次:中央资金

补贴政策依据文件:1.《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2.《关于推行“技能+创业”培训和应用型创业培训的通知》(张人社通〔2026〕14号)

补贴对象(条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以下统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补贴标准:1.就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标准:按照职业分类和培训成本分A、B、C、D四类,A类1500元/人,B类1200元/人,C类1000元/人,D类600元/人。通过培训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五类人员,给予A类2000元/人、2500元/人、3500元/人,B类1500元/人、2000元/人、3000元/人,C类1200元/人、1500元/人、2500元/人,D类800元/人、1000元/人、2000元/人培训补贴。对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垫支劳动预备制培训费的职业培训机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可按照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2.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就业技能培训同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的80%执行,给予A类1200元/人、B类960元/人、C类800元/人、D类480元/人。按照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项目类别的课时开展培训。3.创业培训。补贴标准:①参加GYB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300元培训补贴;3个月内创办企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给予每人不超过500元培训补贴。②参加SYB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1300元培训补贴;3个月内创办企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600元培训补贴。③参加IYB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600元培训补贴。④参加应用型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600元培训补贴。⑤参加“技能+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要引导学员同步取得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取得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超过培训合格人数60%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600元培训补贴;低于60%的,按每人1300元标准予以补贴。⑥参加电商版、直播版网创培训或创业培训+实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900元培训补贴。4.技师培训。补贴标准:通过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予A类2500元/人、3500元/人,B类2000元/人、3000元/人,C类1500元/人、2500元/人,D类1000元/人、2000元/人培训补贴。其中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参加各职业(工种)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5.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等级、耗材情况等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为5000元—9000元,可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进行调整。补贴期限一般为1至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咨询电话:张掖市人社局职建科 0936-8360782

七、公益性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

省级主管部门:甘肃省人社厅

市级主管部门:张掖市人社局

资金级次:省级、市级和县级资金

补贴政策依据文件:1.《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严格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204号)2.《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社〔2025〕137号)3.《关于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154号)

补贴对象(条件):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

补贴标准:500元/人/月。

补贴发放时限:按月发放岗位补贴

咨询电话:张掖市就业服务中心 0936-8360125

备注:上述政策若有政策调整按照新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