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2026年度) 2026-06-08
- 1指导企业落实环保制度
- 2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 3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 4推广工业节水技术
- 5组织节能监督管理
- 6推进煤炭配送体系监管
张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2026年度)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委《关于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环督察〔2022〕58号)要求,市工信局依据部门“三定”规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有关文件,制定了《张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2026年度)》,现予以公开。
一、
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认真落实工信领域的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和规划。
二、
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依职责综合运用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三、
负责持续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引导绿色制造培育对象对照相关标准要求,实施绿色化改造,持续做好绿色发展各项工作。
四、
深入推进工业节水减排。谋划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项目,推广节水工艺技术设备。鼓励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不断提高中水回用率,推进水循环利用。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再生水在园区工业生产领域的应用。
五、
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部门依职责组织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负责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
六、
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的循环经济、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项目,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七、
负责煤炭配送体系建立及完善工作,对煤炭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加强散煤煤质管控,协同落实居民使用优质煤炭要求;监督煤炭贮运单位落实《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措施。
八、
负责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相关部门按分工各司其职,协作配合。负责天然气清洁能源供应气源保障协调工作,督促相关部门、企业严格“以气定改”,会同相关部门有序实施“煤改气”相关工作。
九、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紧盯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确保按时限完成年度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