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减税
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发布于 2026/3/22
AI SUMMARY · 一句话总结
研发费用 100% 加计扣除政策永久化,所有行业适用。形成无形资产按 200% 摊销。
KEY POINTS · 关键要点
- 1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 100% 加计扣除
- 2形成无形资产: 按 200% 摊销
- 3全部行业适用,无行业限制
- 4可在 7 月份预缴时享受上半年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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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 TEXT · 政策原文
为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经国务院同意,现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 在税前摊销。
二、本公告所称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40 号) 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企业可在每年 7 月份预缴申报第 2 季度 (按季预缴) 或 6 月份 (按月预缴) 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四、本公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