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企服· 夸父云
返回政策列表
国家级全国财税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最新文件
发布于 2026/1/1
AI SUMMARY · 一句话总结
企业进口科研、教学用品可享免税,需符合清单范围,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KEY POINTS · 关键要点
  • 1免税清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 2适用于科研、技术开发、教学机构
  • 3按附件第一至十五条执行
  • 4出版物进口单位按附件第五条执行
ELIGIBILITY · 申报条件
  • 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
  • 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
  • 出版物进口单位
SUBSIDY · 补贴力度
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看你的企业符合这个政策吗?
免费匹配,5 分钟出结果
立即匹配 →
FULL TEXT · 政策原文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7号)和《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6〕8号)有关规定,现将“十五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见附件)予以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一、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的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按照附件第一至十五条执行。

二、出版物进口单位的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按照附件第五条执行。

附件:“十五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pdf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