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其他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区物业领域联合检查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26〕7号
安宁区政府(兰州)
发布于 2026/3/20
看你的企业符合这个政策吗?
免费匹配,5 分钟出结果
FULL TEXT · 政策原文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区属各相关单位:为扎实推进全区物业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物业行业管理秩序,有效解决物业领域各类突出矛盾,持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现将《安宁区物业领域联合检查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0日 安宁区物业领域联合检查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物业行业管理秩序,着力破解物业领域各类突出难题,持续优化物业服务品质,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我区决定组织开展物业领域联合检查执法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聚焦物业服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入驻、物业服务收费和履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使用、物业服务区域安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等六方面问题,依托多部门联合检查执法机制,推行“一次进门、多项检查”的集约式监管模式。针对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小区开展联合研判处置,有效破解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中“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的顽疾。对排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倒逼物业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秩序井然、宜居舒适的居住环境。二、时间安排自即日起至4月底。三、责任分工和重点检查内容由区住建局牵头,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消防救援局等5部门和属地镇街配合,组建2个专项检查组,深入小区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工作。重点检查内容如下。区住建局:查处违规选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物业承接验收手续不完善或未承接查验;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关资料;未按合同约定或星级标准提供服务;建设单位代收、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物业企业、业委会违规使用维修资金;未规范管理公共收益(未专户存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使用)。市公安局安宁分局:物业区域内饲养禁养犬、犬吠扰民;高空抛掷物品、排放超标噪声;配套停车场超备案限额停车、备案到期未续期等失管行为;擅自安装使用电网、损毁路面井盖等公共设施;违规处置危险物质等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未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小区超政府指导价收物业费、超政府定价收停车费;未明码标价、私设收费项目乱收费,未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及标准;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法定价格,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私设收费项目、乱收费、通过限制水电暖充值方式催缴物业费;电梯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按期检验、维保记录不规范或造假,未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或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故障响应不及时,电梯维保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对电梯进行维保;私自住改商、无证经营、未经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住改商等违法违规行为。区消防救援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救援场地,擅自占用消防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不合格或淘汰的消防产品;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照合同约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未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宣传培训;共用消防设施设备未维护管理、存在火灾隐患;未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混设未保持安全距离等违法违规行为。区城管局:负责查处物业服务区域内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未履行垃圾分类管理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协助查处违规饲养禁养犬,擅自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及绿化设施等影响小区环境和秩序的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相关管理责任,对物业企业未履行发现、劝阻、报告义务的情况进行督促整改;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参与协同联合检查执法,推进物业领域违法违规问题闭环整治,助力提升住宅小区环境治理效能。区发改局:负责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检查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活动涉及人防职责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四、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需指定专人专班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既定分工履行职责,强化信息互通与现场协同会商,全面提升联合执法的整体效能。对当日检查的小区,要第一时间以整改通知书、简易执法文书等形式反馈检查结果,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各镇、各街道要切实扛起属地管理责任,统筹组织好辖区范围内的联合检查工作。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兰州市住宅小区执法清单》的落地应用,严格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 工作机制,推动物业行业实现规范化、长效化发展。在联合检查行动开展期间,区住建局安排专人每日汇总梳理检查情况,并于每周四下午将相关工作进展报送至区三抓三促办。 联合检查分组情况 第一检查组组 长:黎先文 区住建局副局长成 员:李晨光 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干部 郭 强 区市场监管局干部 李建勇 区城管局干部 杨 杰 区发改局干部 王 娜 区消防救援局干部检查镇街:十里店街道、培黎街道、孔家崖街道、西路街道、九合镇第二检查组组 长:王嘉毓 区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成 员:保卿堂 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干部 王玉梅 区市场监管局干部 杨宪科 区城管局干部 郭晓光 区发改局干部 吴羽鹃 区消防救援局干部检查镇街:银滩路街道、刘家堡街道、安宁堡街道、沙井驿街道、忠和镇相关链接:《安宁区物业领域联合检查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