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财税
《城关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奖补办法》 政策解读
城关区政府(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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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 TEXT · 政策原文
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强化农业产业政策支撑,激发农户和经营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发展建设的积极性。现将政策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政策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扶持城关区特色产业发展,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强对农业产业的政策性引导,全力助推农业特色产业增效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全区农业产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二、政策依据根据《甘肃省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城关区实际,制定了《城关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奖补办法》。三、主要内容《办法》共十八条,不设章节,采取条款式对奖补对象、奖补范围、奖补标准、奖补流程、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一是奖补原则。包括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原则。坚持以物代补、以奖代补原则。坚持真种真养、注重成效原则。坚持联农带农、促农增收原则。坚持多种多补、少种少补的原则。二是资金来源。产业奖补资金来源为各级专项资金、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及财政其他资金。四是奖补范围和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城关区范围内发展粮食、蔬菜、瓜果、畜牧养殖等特色产业的农户,重点扶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以及联农带农机制完善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五是奖补内容。粮油产业主要针对全区相对集中连片种植粮油作物的产业进行奖补。蔬菜产业主要针对全区相对集中连片蔬菜作物的产业进行奖补。果品产业主要奖补老果园改造、果园建设等。畜牧产业主要奖补标准化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农产品品牌培育方面主要奖补新认证绿色食品奖、有机农产品和新入选“甘味”知名企业商标品牌的生产经营主体。经营主体示范创建方面主要对当年新认定的各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示范性家庭农场进行奖补。六是奖补程序。符合奖补条件的农户、经营主体根据本办法向所在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附相关资料)报街道审核,街道审核通过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实施项目的经营主体、农户在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向所在村(社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附完整佐证资料),村(社区)经实地验收、确认合格后进行村(社区)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街道进行复验。街道经复验合格后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区级验收。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区级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财政局予以奖补兑现。七是其他事项。奖补的项目占地必须符合用地要求,无拖欠土地流转费和农民工资,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企业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取消奖补资格。对出现农产品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问题的企业和个人,取消奖补资格,连续5年不能享受相关奖补政策。四、起草亮点本次奖补办法的修订,奖补标准更加优化,在确保粮油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兼顾发展好蔬菜、瓜果、畜禽等特色产业,有利于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区域布局,通过政策资金扶持,提升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发展的积极性。相关链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关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奖补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