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馨园、范家湾社区居委会的批复》的政策解读
- 1政策不涉及企业申报
- 2无补贴或扶持内容
- 3无截止日期信息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依据
本次新设立馨园、范家湾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区政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 “按照便于居民自治,有利于基层治理的原则设立居民委员会” 的法定要求,结合辖区人口居住状况、城市规划发展实际作出的重要决策。随着城镇化进程推进,原有社区服务半径过大、资源覆盖不均等问题逐渐显现,新社区的设立旨在优化基层治理单元,让居民享受更便捷、精准的公共服务,夯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根基。
二、核心内容解读:明确管辖范围与责任主体
(一)馨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管辖主体:由青白石街道办事处负责全面管辖,街道将承担社区治理、服务统筹、资源协调等核心职责;
辖区范围:四至边界以规划路为明确标识 —— 东起 S4522# 规划路,西至 T4505# 规划路,南起 S4508# 规划路及 S4519# 规划路,北至 T4518# 规划路,辖区面积约 1.11 平方公里,覆盖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商户、公共设施等均纳入社区服务范畴。
(二)范家湾社区居民委员会
管辖主体:由拱星墩街道办事处负责管辖,街道将牵头落实社区各项工作推进;
辖区范围:边界以现有道路和地理标识为界 —— 东起范家湾路,西至烂泥沟,南起东岗东路,北至东岗北路,辖区面积约 0.25 平方公里,聚焦老城区居民集中区域的服务需求。
三、后续保障措施:确保社区有序运转
根据批复要求,社区设立后的关键保障事项将按 “街道牵头、部门协同、规范推进” 的原则落实,具体包括:
人员保障:社区工作者、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选配将严格遵循《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按照 “每万城镇常住人口 18 人” 的标准动态配备,优先聘用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有基层服务经验的人员,确保队伍专业高效;
硬件保障:办公场所移交、装修及办公设施配置将结合 “十四五”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推行开放式办公布局,增加居民活动区域,同时整合驻区单位资源,提升服务场地使用效能;
经费保障:日常运转经费、人员报酬、设施建设资金等将纳入财政预算,由街道根据实际需求与财政、民政等职能部门协商落实,确保社区 “有钱办事、有人干事”,符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十一条 “政府拨付日常运转经费” 的法定保障要求。
四、政策惠民价值与实践意义
缩短服务半径,提升响应效率:新社区成立后,居民办理社保、民政、矛盾调解等事务的距离大幅缩短,社区可快速响应居民诉求,实现 “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强化自治功能,激发基层活力: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将依法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等工作,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治理,落实居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让居民真正成为社区的 “主人”;
优化资源配置,精准对接需求:针对馨园社区(新建区域)和范家湾社区(老城区)的不同特点,街道将差异化配置服务资源 —— 新建社区侧重完善基础设施和便民服务网点,老城区侧重提升养老、托育、环境整治等服务水平,实现 “一区一策” 精准服务;
夯实治理基础,保障权益落实:社区将履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规定的职责,宣传政策法规、办理公共事务、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同时协助政府做好民生保障、社区服务等工作,切实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馨园、范家湾社区居委会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