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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甘肃省兰州市科技口

关于征集储备兰州市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项目的通知

甘肃省兰州市科学技术局-通知公告
AI SUMMARY · 一句话总结
兰州市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围绕重点产业开展创新项目,企业可申报并获财政资助,需配套资金。
KEY POINTS · 关键要点
  • 1申报截止2026年6月25日17:00
  • 2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3企业需投入不少于财政资助的配套资金
  • 4项目团队平均年龄不高于35周岁
  • 5聚焦3+2、6+X、7+N重点产业领域
ELIGIBILITY · 申报条件
  • 2025年4月30日前在兰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 无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 项目负责人年龄≤40岁,团队平均年龄≤35岁
  • 企业需提供配套资金及必要保障条件
  • 同一项目未获其他财政资金资助
SUBSIDY · 补贴力度
财政资助资金,企业需配套不少于资助金额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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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 TEXT · 政策原文

关于征集储备兰州市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强化兰州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加快推进“161”科技创新体系高质量发展,推动强科技行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决定组织开展兰州市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项目征集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项目聚焦我市“3+2”现代产业体系、“6+X”先进制造业和“7+N”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以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为核心目标,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围绕科技创新关键问题开展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

二、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须为2025年4月30日前在兰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在兰中央、省、市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无违法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二)

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项不设门槛限制,不将申报人员的论文、职称、学历、奖项作为申报评审依据。

(三)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科研组织协调能力,年龄不超过40周岁(出生日期为1986年1月1日(含)以后),项目团队平均年龄不高于35周岁。

(四)

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10人。项目组成员不是项目申报单位人员的,其所在单位应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并签订合作协议,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

(五)

企业作为项目主体的,应投入不少于财政资助经费的配套资金,为项目实施提供仪器设备、工作场所、劳务费用等相关支持。

(六)

项目申报材料撰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可信,不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须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及科研活动安全性予以承诺。

(七)

申报项目如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审查、管理,并在项目申报时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及执行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知情同意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科研安全。

(八)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支持:

1.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已获得财政性资金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在市级科技计划体系中跨计划类别重复申报;

2.企业申报单位或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在2026年4月30日前尚有在研市级科技(人才)项目未结题验收的;

3.在“信用中国”平台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或承担市级科技项目存在逾期未结题验收、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等问题的科研失信单位申报的项目;

4.不符合项目查重有关规定的项目;

5.企业申报单位2025年以来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入库

申报单位登录“兰州市科技创新综合管理平台”(https://www.lzkjcxgl.cn),点击“项目申报系统”进入,在“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板块按照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型完成填报,并上传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近三年主要科研成果、工作成绩等证明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自行组织)、自筹资金承诺函(自筹经费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PDF文件。项目入库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二)初审推荐

项目申报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企业申报项目由所在地区(县)科技局、功能区科技部门负责项目的初审和推荐;中央、省属在兰高校、院所等机构申报项目由各自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无推荐权限的由所在县区科技部门负责推荐;市属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区、功能区科技部门可结合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强省会”重点项目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库、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库入库项目等凝练梳理研发项目,组织入库申报后出具推荐函,直接推荐至市科技局。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6月26日17:00前完成项目推荐,并将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

(三)审核受理

市科技局相关科室负责对通过初审推荐的项目,组织开展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工作。

四、申报监督及技术支持

受理部门咨询电话:工业领域 高新技术科 8847570

农业领域 农村科技科 8847547

社会发展领域 社会发展科 8840508

申报咨询:发展规划科 8847961

兰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项目组织全程监督。举报监督电话:8450150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5日